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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专题学习指引

发布时间:2023-11-02 作者:学生事务部 来源:学生事务部

团员和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指引(一)

团支部专题学习指引


各基层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通知》以及北京团市委、校团委相关工作部署,现面向苏州校区全体团员和青年集中开展主题教育,时间从通知日起至2024年1月,此后转入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教育。为开展好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引导团支部做好专题学习,现就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对象群体

全体基层团支部

二、目标任务

2024年1月前,组织化指导动员团支部完成“4+1”任务:按照“思想旗帜”“坚强核心”“强国复兴”“挺膺担当”等4个主题,分别开展1次专题理论学习;结合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具体安排另行发布)。

原则上需于11月中旬前完成专题1、专题2学习全覆盖,11月底前完成专题3学习全覆盖,12月中旬前完成专题4学习全覆盖。若有进度调整则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主要安排

(一)学习专题

专题1:思想旗帜。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重点围绕“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等开展学习研讨,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专题2:坚强核心。学习感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专题3:强国复兴。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重要论述,学习了解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刻理解中国式现代化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

专题4:挺膺担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一代的殷切希望和重要要求,激发强国有我的青春激情,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

(二)学习内容

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青年工作》等著作,重点按照团中央提出的60篇基本学习篇目原原本本学(篇目目录见附件1)。注重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我校时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开展研讨式学习。

(三)学习方式

结合上一学期支部理论学习的基础,注重发挥统学、领学、研学、联学、践学“五学联动”机制作用。

1. 团支部依次进行各专题的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每个专题学习期间,团员应在支部专题学习会前进行自学,支部专题学习会应以团支部为单位,围绕专题开展研讨辨析、座谈交流。邀请非团员的青年列席支部学习或参加讨论。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采取支部联学等方式开展。临时团支部、功能型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结合实际灵活开展学习。

2. 在支部专题学习基础上,组织座谈交流、学习沙龙、主题团日等形式多样的交流分享活动,鼓励各团支部依托团小组、宿舍等成立读书小组,引导团员和青年紧密结合日常学习生活中的“真问题”进行互问互答、交流研讨,在思辨的过程中相互启发、深化理解。

3. 建立延河讲师团全覆盖进支部宣讲机制,倡导以青年声音宣讲党的最新理论,领学学习篇目。鼓励团支部书记在团支部内讲团课并设计优质团课课件,申报成为学校延河讲师团主题教育基层团支部书记宣讲支队成员。

4. 鼓励邀请专家学者、专职团干部、思政课教师、青年教师党(团)员、班主任、辅导员、团委委员、学生工作骨干、“青马工程”学员骨干等进支部开展理论宣讲与主题分享。专职团干部需面向基层团支部团员青年至少开展1次主题宣讲。

5. 成员参与“人大组歌”展演暨第三十七届“一二·九”合唱音乐节的团支部,应利用排练之余组织参演师生就本院演唱歌曲的创作背景、创作人员、创作意义等开展主题团日活动,了解歌曲背后的故事,从歌声中学习我校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的校史历程,引领青年学生弘扬革命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建议与专题1、专题2的学习结合开展。

四、建立“1+1”指导带动机制

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期间,为每个团支部配备“1名延河讲师团讲师+1名联系导师”,发挥领学与指导功能(配对名单另行发布)。

延河讲师团根据团中央60篇学习篇目进行自主备课,团支部专题学习可邀请延河讲师团讲师进行领学、宣讲及进行理论指导(一般邀请领学1个专题,其余专题做好领学指导)。

校区团委将邀请各班级班主任担任每个团支部的联系导师,参与指导督导团支部专题学习,审核团支部专题学习议程,确保专题学习主题聚焦、方向正确、内容规范。

五、即时报告进度

团支部于每次专题学习完成后,及时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中完成专题学习录入,校区团委将进行督导。

六、材料报送

各基层团支部请将学习活动材料(如活动新闻稿、活动照片活动推送链接等)、支部学习活动成果(如理论研习文章等)持续发送至苏州校区团委邮箱rucszyouth@163.com,校区团委将在“人大江南”开辟专栏扩大学习成果,并择优向人大团属刊物《青春先锋》等平台投稿。原则上专题1、专题2的学习材料于11月19日前发送,专题3的学习材料于12月3日前发送,专题4的学习材料于12月17日前发送。

校区团委鼓励各基层团支部书记自主设计团课,如有优质团课课件,欢迎各基层团支部于11月13日(周一)前投稿至苏州校区团委邮箱。设计优质团课的团支部书记将成为学校延河讲师团主题教育基层团支部书记宣讲支队成员。

七、有关要求

1. 注重主题聚焦。团支部专题学习要聚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学习,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紧抓理论学习这一基本任务,把团中央60篇学习篇目作为学习内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的希望要求,努力使思想有所提高、有所进步、有所感悟。

2. 注重引领带动。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要在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中发挥示范作用、展现先进性,鼓励各基层党团组织充分发挥“党建带团建”的引领作用,加强理论学习,影响和带动广大团员和青年共同进步。

3. 注重强化实效。防止形式化、套路化、表面化,不以讲座代替研讨,不以各种形式对团员和青年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思想汇报等作出硬性规定,不做“打卡”“截图”等留痕要求,理论学习不与文体活动混淆,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确保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的政治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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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我校苏州校区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联系人:刘晓鸥、王英杰;联系方式:0512-6260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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