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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校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班团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作者:学生事务部 来源:学生事务部

苏州校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先进班团集体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在面向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我校时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激励班团组织争先创优,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同时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进一步推动班团一体化建设,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校区现开展2023年度先进班团集体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主要奖励在思想引领、队伍建设、组织活力、学风纪律、示范带动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班团集体(班级和团支部)。

奖项共设三档:

十佳班集体(红旗团支部):奖励5000元/班(团);

示范班集体(先锋团支部):奖励3000元/班(团);

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奖励2000元/班(团)。

苏州校区可以推荐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4个、示范班集体(先锋团支部)2个,提名参评本科和研究生十佳班集体(红旗团支部)各1个。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团集体参评对象为2022-2023学年在班级和团支部建设中表现突出、班团成员全面发展的全日制学生班团集体(不含国际学生班级)。班团集体过去一年在思想引领、队伍建设、组织活力、学风纪律、示范带动等方面表现优秀,班团成员符合《我校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班团成员在2022-2023学年应无违纪处分记录;参评十佳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的班团成员在2022-2023学年应无违纪处分记录和校级通报批评记录;

(二)曾获评过“十佳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参评“十佳班集体(红旗团支部)”。

三、评选标准

(一)思想引领好。注重加强班团成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班团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班团成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队伍建设好。班主任、辅导员认真负责、指导有方,班级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班子齐全、坚强团结、工作得力,班团骨干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能够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在班团集体中具有较高的认可度,能够较好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组织活力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学院(书院)的各项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好班会、“三会两制一课”、发展新团员、“推优”入党、“青年大学习”、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数据录入等各项基层班团工作。深入开展生动活泼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如何成为新时代的先锋闯将”大学习、“北京中轴线上的大思政课”、“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主题团日等活动,创建健康向上、富有吸引力感染力、符合时代主题和大学生特点的班团文化,班会、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有声有色,课外文体活动丰富多彩,打造一批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班团活动品牌,积极参与市、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工作,班团集体具有较强的组织力、凝聚力、生命力。

(四)学风纪律好。高度重视学风建设,班团成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形成实事求是的诚信学风;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学术、科研创新活动,学习成绩整体优良,在学习学术类奖学金评审、学术论文或科研作品发表、学科或学术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志愿服务、实践调研中践行和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示范带动好。班团集体成员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均能发挥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我校一周年系列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积极参与国家和学校的各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表现突出。

四、评选流程

先进班团集体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具体流程如下:

(一)校区下发评审通知,明确各班级(团支部)参评申报材料要求及提交时间。

(二)根据学校相关评审要求校区将于11月6日(周一)中午12:00召开苏州校区先进班团集体展评会,各候选班团集体需要围绕先进班团集体“五好”评选标准,进行5分钟以内的班团集体风采展示(中法学院2021级在法的班团集体采用录制5分钟以内视频的形式参评)。

(三)校区综合班团集体事迹材料初评得分和现场展评得分,确定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和示范班集体(先锋团支部)的推荐名单,以及参评十佳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的提名名单,进行不少于3天的名单公示,并报学院(书院)学生奖励荣誉评审工作委员会审议。

(四)学校审核各学院(书院)推荐的班团集体材料,确定十佳班集体(红旗团支部)候选名单,举办十佳班集体(红旗团支部)展评活动。

(五)学校对拟授奖班团集体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并报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审议。

五、材料提交

申报参评各类先进班团集体奖项的班级(团支部),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准备申报材料,并于11月5日(周日)20: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1-4)打包发送至苏州校区团委邮箱rucszyouth@163.com。

同时,请申报参评的班团集体准时参加11月6日中午举行的展评会并自行打印一份纸质版申报材料供现场使用,各班团集体也可以自行准备PPT、视频等用于现场演示,中法学院2021级在法的班团集体请于提交电子版材料时一并提交参评视频。

六、联系方式

评审过程全程接受全校区师生的监督。有任何异议、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方式通过以下渠道联系。

联 系 人:刘晓鸥   王英杰

联系方式:0512-62605251 0512-62600642

联系邮箱:szruc203@163.com(学生事务部)

rucszyouth@163.com(苏州校区团委)

联系地址:开太楼A203、A205办公室


附件:1. 先进班团集体申报表

2. 先进班团集体汇总表

3. 先进班团集体学生信息汇总表

4. 班团事迹格式规范

学生事务部  苏州校区团委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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