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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苏州校区2024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作者:学生事务部 来源:学生事务部

关于开展苏州校区2024年度共青团系统
“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我校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深入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激励青年团员争先创优,同时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根据校团委统一工作安排,苏州校区团委拟开展2024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目标

2024年度“五四”评优表彰要始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引领和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始终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发挥团组织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工作格局中的主力军作用,充分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担当。

二、工作安排

(一)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员应: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表现突出;崇德向善、严守纪律,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

参评资格:团龄在1年以上,20232024学年无不及格科目,无违法违纪记录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校级优秀共青团员需在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已于2023年12月开展,下同)中获评“优秀”等级,院级优秀共青团员需在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评“合格”及以上。

请各团支部参照名额分配,根据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和学生在学习、工作、品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测评,推选本年度校级、院级优秀共青团员,上报至苏州校区团委。苏州校区团委将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进行资格复审、汇总推荐并报学校审议。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应政治上强,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思想上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能力上强,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作风上强,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坚持担当实干,善于改革创新,勇于担苦、担难、担重、担险;自律上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

参评资格:任职满1学年,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20232024学年无不及格科目,无违法违纪记录。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为校院团委专兼职团干部基层团支部书记,且在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评“优秀”等级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基层团支委委员或班委委员,且在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评“合格”及以上。

校级优秀团干部基层团支部书记单独设置名额参评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需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等各项要求。原则上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应从优秀团支部产生。

根据校团委工作要求,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将直接由苏州校区团委根据专兼职团干部和基层团支部书记在学习、工作、品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测评推选,并报学校审议。

请各团支部参照名额分配,从本支部班团委员中综合测评推选本年度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上报至苏州校区团委。

(三)优秀团学骨干

校级优秀团学骨干应: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心系同学,为人正直,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乐于奉献、善于创新;热爱学生工作,身心健康,积极乐观,勤奋认真,团结协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学习成绩优秀,能够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取得一定工作成果,有较好的口碑。

参评资格:在校院团学组织任职满1学年,2023—2024学年无不及格科目,无违法违纪记录。

此项荣誉不涉及团支部推荐,苏州校区团委将直接从各团学组织骨干中择优推荐校级、院级优秀团学骨干,并报学校审议。

注意“五四”评优表彰所有奖项,无论校级、院级每人最多可得一项,不可重复推荐。

三、材料提交

请各团支部高度重视“五四”评优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工作要求制定本支部评奖评优规范流程和科学方案;请各班主任全程监督评优工作开展,保证评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团支部需对评优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申报。苏州校区团委将组织复核,如发现不符合参评条件情况,将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并且该支部相关名额不作递补

请各团支部于4月10日(周)23:59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苏州校区团委邮箱rucszyouth@163.com,邮件主题和文件统一命名为:年级+班级+五四评优申报材料。

附件:1.校级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院级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优秀共青团员推荐汇总表

      4.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5.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王英杰联系方式:0512-62600642)

共青团我校苏州校区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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