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苏州校区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团员教育管理,校区分团委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团员教育评议应与2022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同步进行。 评议对象为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党员自愿参加。
二、团员教育评议流程
1. 团员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团员围绕年度个人表现,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2. 团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
团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个人自评、团员互评、支部测评投票。
3. 团支部委员会提出评议等次
支委会综合测评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提出每名团员评议等次,并填写《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情况登记表》(附件)。
三、团员教育评议的等次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团员数量不高于支部团员总数的30%。
优秀团员应理想信念坚定,学习成绩优异,工作能力突出,热心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北京冬奥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要工作,自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我校时和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团员为不合格团员,各级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
四、分团委备案
请各团支部将《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情况登记表》(附件)与团员自我评价材料于5月31日(周二)18:00前,打包发送至校区分团委邮箱rucszyouth@163.com。邮件主题和文件统一命名为:年级+班级+团员评议材料。
共青团我校苏州校区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
(联系人:闫碘碘,0512-62600642;王英杰13961296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