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校区举办“学习十九大报告 推进法学研究创新”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12-04 作者:文/图 国际事务部 来源:国际事务部

11月30日上午,由我校苏州校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苏州静思园有限公司联合组织的“学习十九大报告,推进法学研究创新”座谈会在苏州静思园举行。

石佳友.jpg

座谈会由我校法学院教授、太阳集团tcy8722副院长石佳友主持。他首先对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叶必丰所长率领的代表团一行来苏州调研表达了热烈的欢迎;随后,他对苏州校区兼职教授、静思园创始人陈金根先生在弘扬传统文化方面所做的努力表达了敬意和赞赏,并感谢他为座谈会的举办提供了良好平台。他强调,十九大报告高屋建瓴,为新时期的法学研究指明了方向;法学研究创新关系到未来国家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因此,当前法学界同仁需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共同推动法学的创新。

叶必丰.jpg

陈金根介绍了静思园的创建背景,他说,静思园经过长期的建设发展,已经成为全国三十多所高校的传统文化体验基地。静思园的建设不但是传统文化艺术的弘扬,也是改革开放的历史产物和时代见证,顺应了人民群众在提升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对精神文化的追求。此外,陈金根还结合“一带一路”战略的重大意义,就中国园林艺术和传统文化在新时代如何走向世界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陈金根.jpg

叶必丰从文化传承与法律保护的关系谈论了自己的看法。他十分欣赏陈金根先生在园林建造与保护方面表现出的热情与持之以恒的工匠精神。他认为,静思园在建筑材料的“旧利用”和设计的“新构思”上找到了很好的平衡。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文化传承与创新”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但当今社会许多法律人对文化的关注度不是非常高,大家的热情往往集中在经济方面。经济是衡量一个国家发展的硬实力,文化传播、文化弘扬体现了国家的软实力。国家安定和经济繁荣是文化发展的前提和保证,而文化发展则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稳定和持续的精神资源和文化养分,二者缺一不可,所以必须大力加强文化保护、文化法治的研究。最后,叶必丰呼吁法学界同仁共同努力,为推进国家文化法治的发展贡献力量。

叶必丰.jpg

中法学院助理教授Jalila Bachri博士在座谈会上发言,她围绕“可持续发展的哲学研究及法律解读及其衍生出的环境法研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提出了“未来人权利的保护”和“动物主体地位提高”等较为前卫的观点。她表示,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和根基能调和自然法学派和人为法学派,使二者相互交融,共同推动未来人法律的制定。

_20171202175043.jpg

法学所比较法室主任张国炎教授、环境法研究室彭峰研究员先后对私家园林私有财产的保护和“世界环境宪章”的推介、中国环境法立法的最新发展等问题发表了评议和回应。

5 (2).jpg

石佳友以“十九大报告与人格权保护”为题发表了专题报告。他认为,十九大报告专门提到了保护人格权,这为人格权的立法指明了方向,也为人格权研究提供了重大的战略引领。他报告了以下问题:人格权是宪法问题还是民法问题?人格权是总则问题还是分则问题?人格权保护是否只是一个侵权法问题?人格权成编是否会破坏民法典的科学性?他特别强调,人格权保护在当代主要应对互联网、人工智能、生物医学等科学技术发展所带来的“主体客体化”的重大风险,重新彰显人的主体地位,回应时代的需求。

与会者还就文化与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主要法律问题、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的法律保障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苏州校区部分教师、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相关研究人员、苏州静思园有限公司员工代表参加座谈会。

11.jpg

(编辑:高艺源)

 

更多 >> 苏州校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