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申请表》指《我校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
*根据外交部和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规定,因公长期出国和学生因公出国一律由北京市公安局办理因私护照(户口所在地在外地者回原籍所在地办理),办理因私护照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二份),无需单位证明(副处级以上除外);
*各单位一把手出国须报其主管校长同意并持填妥的《申报表》报学校组织部备案,副职领导须报学校组织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