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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智慧治理学院教师招聘公告(面向非应届生)

发布时间:2024-11-23 作者:人才人事部 来源:人才人事部

我校智慧治理学院教师招聘公告(面向非应届生)

为加快推进智慧治理领域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智库建设工作,我校智慧治理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智慧治理学院简介

智慧治理学院是我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推动“新文科”与“新工科”深度融合发展,构建数字时代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深度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设立的学院,主要负责智慧治理领域相关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智库建设等任务,致力于为全球智慧治理贡献中国样本和中国方案,构筑“新文科”与“新工科”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高地。

智慧治理学院设在苏州校区,是学校学科战略布局中实施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工作的前沿阵地。学院以服务数字时代国家发展与治理为根本目标,紧扣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战略需求,扎根产业转型、平台经济、金融科技、社会治理、智慧城市、乡村振兴、智慧医养、生态环境治理、全球治理等重要场景,积极推进面向世界的基础人才培养、面向未来的治理技术研发、面向社会的治理创新设计、面向发展的智慧治理咨政,为数字化赋能创新中国、平安中国、健康中国、美丽中国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2024年9月,智慧治理学院迎来第一批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涵盖数字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等专业方向。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智慧治理学院秉持开放务实的办学理念,正在加快推进智慧治理交叉学科建设和学术型博士生、硕士生专业建设,拓展优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布局和“场景式、项目制、团队化”培养方案,贯通苏州校区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人才培养,对接中关村校区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进专职教师、派驻教师、课程教师三支队伍建设,走新路、开新局、创一流,全面支撑苏州校区建成 “新增长极、新引擎、新战略支点”,深度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招聘对象

(一)在站博士后(在2025年2月前办理完成博士后出站手续),或已出站博士后(出站不超过6个月);

(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三)国内外教学科研机构、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就职人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未有不当言行,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敬业精神和协作精神;

(二)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专业素养,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近五年在海内外知名学术刊物以主要作者身份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学术专著;

(三)关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发展及其对国家发展治理的深刻影响,有意向扎根数字化背景下的产业转型、平台经济、金融科技、社会治理、智慧城市、乡村振兴、智慧医养、生态环境治理、全球治理等治理场景之一,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和创新拔尖人才、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参与构建中国自主的智慧治理知识体系;

(四)身心健康,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需的精神面貌、心理状态和身体条件;

(五)已获得博士学位。

四、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及待遇保障

岗位一:专业教师(我校事业编)

(一)岗位简介:全面参与智慧治理学院建设和科研工作,根据安排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工作地点为苏州市(我校苏州校区)。根据我校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制度确定专业技术职称和岗位,聘为讲师、副教授或教授。特别优秀的,可以聘为我校人才岗位教师,享受额外的人才津贴。

(二)招聘人数:不超过9人,其中人才岗位不超过3人。

(三)岗位要求

1.主要面向已获评教授、副教授人员,以及符合北京落户政策的博士后;

2.应聘讲师岗位者一般不超过35周岁,应聘副教授岗位者一般不超过40周岁,应聘教授岗位者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应聘讲师岗位者无职称要求,应聘副教授岗位者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应聘教授岗位者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4.申报人才岗位者,还须符合我校各人才岗位任职条件中关于年龄及任职条件的相关规定;

5.具有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法学(0301)、政治学(0302)、社会学(0303)、公共管理学(1204)、工商管理(1251)、数学(07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等智慧治理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四)待遇保障

1.纳入我校事业编制教师管理,落户北京,享受我校事业编制教师全部待遇保障;

2.依据苏州校区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获得奖励性绩效工资;

3.符合条件的,同时具备申报国家层面及北京市、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等各级人才支持项目的资格;

4.同时具备申报北京市和江苏省、苏州市纵向课题、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的资格;

5.在子女入学等方面,除享受在京教师政策待遇外,同时享受苏州工业园区相关优待政策。

岗位二:专业教师(苏州市“周转池”事业编)

(一)岗位简介:全面参与智慧治理学院建设和科研工作,根据安排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工作地点为工作地点为苏州市(我校苏州校区)。参照我校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制度确定专业技术职称和岗位,聘为讲师、副教授或教授。

(二)招聘人数:不超过5人。

(三)岗位要求

1.博士后、具有讲师职称人员或无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2.具有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法学(0301)、政治学(0302)、社会学(0303)、公共管理学(1204)、工商管理(1251)、数学(07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等智慧治理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四)待遇保障

1.纳入苏州市高层次人才“周转池”事业编制,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享受事业单位人员有关福利政策;

2.提供国内同等岗位中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薪酬,基本薪酬不低于我校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

3.专业技术职称由我校代评,我校人事处可出具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明;

4.提供住房补贴,可享受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租房政策;

5.子女就近入读苏州工业园区内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小学和初中);

6.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有关人才支持和福利政策。

岗位三:思政课教师(苏州市“周转池”事业编)

(一)岗位简介:全面参与智慧治理学院建设和科研工作,根据安排承担思政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工作地点为工作地点为苏州市(我校苏州校区)。参照我校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制度确定专业技术职称和岗位,聘为讲师、副教授或教授。

(二)招聘人数:不超过1人。

(三)岗位要求

1.博士后、具有讲师职称人员或无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2.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教育背景,同时具备参与智慧治理学科建设潜力的优先。

(四)待遇保障

1.纳入苏州市高层次人才“周转池”事业编制,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享受事业单位人员有关福利政策;

2.提供国内同等岗位中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薪酬,基本薪酬不低于我校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

3.专业技术职称由我校代评,我校人事处可出具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明;

4.提供住房补贴,可享受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租房政策;

5.子女就近入读苏州工业园区内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小学和初中);

6.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有关人才支持和福利政策。

五、应聘流程

(一)专业教师(我校事业编)

有意应聘者请于11月30日前,将个人简历及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suhr@ruc.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学校事业编教师+应聘普通教师/人才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二)专业教师、思政课教师(苏州“周转池”事业编)

有意应聘者请于11月30日前,将个人简历及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suhr@ruc.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周转编教师+应聘专业课/思政课+姓名+联系方式”。

六、工作联系

如有疑问,可咨询苏州校区人才人事部。

联系人:王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512-62605239

邮箱:suhr@r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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